一个水果篮引发的思考
——设计了又如何?
作者:洪若兰 2008.12.
一个在广州国际设计展上低调展出,其厂家声称已申请了专利但并未正式推向市场的水果篮,竟在半天后,让我们在广州的上下九附近发现了它的“孪生兄弟”,其外观和设计意念竟一模一样,只是用料和工艺略微粗糙,正卖得热火朝天,不知设计展上的厂家看到此情此景,会有什么心情?
设计展上的那个水果篮只是搭配整套昂贵竹家俬的限量赠品,虽无任何宣传,但其聪明的设计足以吸引来来往往参观者的目光------设计者利用竹的韧性,将一个平面的竹板摇身一变,得到一个立体别致的水果篮,不用的时候将其叠起,方便、省地儿,还能做隔热垫……这一灵巧的设计让人马上联想到如何用于各种场合,虽技术门槛不高,却成为展馆里的一个亮点,参观者在一旁不停地拍照。有人上前去询问价格,其厂商却骄傲地说:“这个篮子我们不卖的”,说刚申请了专利。当时我们还有点遗憾,期盼着什么时候能在市面上见到。不料,不出24小时,竟让我们如愿以偿了:原来在广州的上下九就能买到!
上下九那档铺面的水果篮一个39块钱,店家生意好的不得了,门庭若市,而且购买者几乎都是一次至少买几个,“买回去送给亲戚朋友又好看又实惠,我们那都没见过这玩儿”一些山东的游客很high地说。几小时前还倍感矜贵的设计,此时发现竟已在大街小巷里批发,不免有种“贱卖”的感觉。39块零售价,减去铺租、运费、店家的利润,有多少是出厂价?看这竹篮的生产成本也不会太低,那其中厂家所赚的利润究竟还剩多少?设计这个产品的人究竟能分享到多少的成果?
对于自己的设计成果,一般人都会很珍惜,而且也希望自己的设计得到尊重和保护。但此情此景让我们不解:究竟,这设计是谁的?
如果设计展上的厂商说的是真的,这水果篮是他们的设计,而且还申请了专利,打算往后再开始大规模生产的话,那就是这家店铺进货的厂家侵权了;但目前的情况是后者占了先机,从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到分销渠道的建立,都已经比前者抢先一步,提前用低廉的价格占领了市场,从时间上看,又无法说明其侵权。又或者这两个厂家的产品都不是原创的设计,只是有个人提出了这个设计理念或者画了张图,让他们看到了,然后就制作成产品,而最先设计的人也没意识到保护自己的权益,更没想如何分享创造的成果。
这种怪象也许大家已不足为奇,因为似乎都已经达成了个共识:在中国,抄袭严重已成为制造业的通病,最先设计、研发的人总是赛不过抄袭者的速度,复制别人设计成果的就如此自觉地不断用低成本将其发扬光大,最后连设计者也怕了,本来有研发能力的厂家也不禁心寒:辛苦创造的新品也还不是被抄?那何必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,等别人研发了卖开了之后再跟着做就好了呗,而且还不用承担市场不接受的风险。
但是,这样做是否就是理性的呢?金融海啸下,OEM制造商们微乎其微的利润率再次被削减,重复地大批量出产大路货以维持生计也只是饮鸠止渴,企业要维持健康的利润空间,必须要想办法把产品卖贵点,但前提就是,给客户一个理由为什么要付更高的价格。显然,以设计去提升产品的价值是必由之路,但对一个好的设计,我们该如何保护设计者和研发厂商的利益,并让他们的产品体现出最大的价值?这些正是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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